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5)071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至5%以下并触及1%整数倍
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改哲新”)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深改哲新持有的公司股份由73,404,741股减少至69,531,541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278516%降至4.999995%,深改哲新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之原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号)。公司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集团”)之原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股东深改哲新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3日至2026年1月22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758,99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99%,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0%),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深改哲新及其原一致行动人星星集团减持股份的额度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近日,公司收到深改哲新出具的《股份减持至5%以下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深改哲新在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87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78521%,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为0.281503%),其持股比例由5.278516%减少至4.999995%。本次减持后,深改哲新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且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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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之原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号),本次权益变动为深改哲新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构成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后,深改哲新的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变动触及权益变动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至5%以下的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