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117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6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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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吉林金塔私募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1日公告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持有4.80%股份的股东吉林金塔私募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2025年12月1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收到股东吉林金塔私募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函》,提议将为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等在吉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事项,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4日披露的《2025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25-095号)及《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5-096号)。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12月1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6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6日
至2025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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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和第四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5年10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第2-4项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5年10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第5-10项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十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5年12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第11项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5年10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3、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授权委托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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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