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重机”)于2025年12月16日发布公告称,因公司经营内外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决定终止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并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05.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相应减少,公司已就此启动债权人通知程序。
终止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1105.4万股
公告显示,中航重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2月1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的议案》。公司表示,鉴于目前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该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决定终止该计划。
根据公告,本次终止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054,000股(即1105.4万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1105.4万股,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1105.4万元。
债权人申报相关安排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航重机已正式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2025年12月16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债权人申报需提供的材料包括: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协议等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债权人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还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债权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申报还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 申报方式 | 具体信息 |
|---|---|
| 现场申报 | 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机场路16号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应发;联系电话:0851-88600765;传真:0851-88600765 |
| 邮寄申报 |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机场路16号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邮编:550008);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
| 电子邮件申报 | 邮箱:zhzjgk@163.com;邮件需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日期以公司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
本次债权人申报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1月30日。公司表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理债权人申报事宜,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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