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闻)
该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不涉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12月15日,卓锦股份(维权)(688701.SH)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卓未龙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奉连收到杭州市公安局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所涉及违规披露事项与公司2023年5月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系同一事项。该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不涉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目前,卓未龙与陈奉连能够正常履职,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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