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为民航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务保障
民航局出台《民航空管基本服务收费清算管理办法》
为加强空管基本服务收费清算管理,优化民航资金清算模式,提高清算质效,确保资金安全,日前,民航局正式印发《民航空管基本服务收费清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实施是推动民航财务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不仅有助于保障行业资金平稳有序流转,还有利于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督机制,营造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行业清算生态,推动民航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随着数字化、智能化新技术广泛应用,清算管理系统迭代升级,推动清算业务模式不断创新。在此背景下,《办法》对民航局2007年《民航航路费清算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一步优化完善,系统构建了民航空管基本服务收费清算管理的制度框架,明确了总体要求和各方职责,规范了从数据采集到收入分配的全流程管理,为行业提供了清晰完整的操作指引。
与《暂行办法》相比,《办法》主要有以下三个变化:一是优化流程。《办法》适应数字化、智能化等新技术应用的新形势、新要求,优化了清算数据采集、电子账单发布、基础数据维护等业务流程。二是分类收缴。《办法》创新缴费模式,实施分类管理,对经营定期航班的航空运营人,沿用“先服务、后收费”模式;对仅从事不定期及其他飞行的航空运营人,采取预缴费或开具银行保函的方式进行缴费。三是完善分配。《办法》按照收入与投入相匹配同时兼顾清算效率和清算成本经济的原则,调整了空管系统内部清算收入分配规则。
据了解,为确保《办法》稳妥有效落地,下一步,民航局将采取“政策宣贯、系统改造、业务培训”三位一体的管理措施,组织民航局清算中心开展政策宣贯与专题培训,加强业务指导,为民航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务保障。
来源:中国民航报
作者: 方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