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北京12月12日电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对于汽车生产、销售企业给予了明确、具体、全面的指导和提示,避免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某些具体行为触及法律红线。对此,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专家进行了解读,以下内容为解读原文:
近年来,汽车行业“内卷式”竞争严重影响了产业健康发展,破坏了市场正常竞争秩序,导致行业整体盈利水平持续下滑。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2024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要强化行业自律,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此后,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密切配合,行业协会及重点企业协同发力,针对汽车行业无序价格竞争进行了一系列综合整治。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公开征求意见。《指南》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对于汽车生产、销售企业给予了明确、具体、全面的指导和提示,避免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某些具体行为触及法律红线,从而有效帮助企业规避可能造成的法律法规风险,在源头治理上促进企业切实做到合法、合规经营。
针对汽车生产企业,《指南》指出了企业要建立以生产成本为基础、市场供求为导向的定价策略,对所属整车销售、金融服务等环节实行全链条价格行为管理,确保价格行为规范。《指南》还明确提示了汽车生产企业除了依法降价处理积压商品外,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为目的实施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
在处理汽车整车生产企业与经销商之间的关系方面,《指南》指出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应尊重汽车经销商自主定价权,在合作中遵循公平交易、平等协商的原则,汽车生产企业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经销商、贸易商,也不得实行价格歧视。关于汽车整车生产企业之间、汽车零配件生产企业之间实施价格串通行为可能存在较大法律风险隐患,对于规范“付费解锁”功能收费也给予了明确说明。
针对汽车销售企业,《指南》提出汽车销售企业应诚信经营,不得利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并提出汽车销售企业要确保“明码标价”。汽车销售企业除了依法降价处理积压商品外,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为目的实施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变相降低价格,使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进货成本。这将极大促进汽车产品“价格透明”,有效维护产业链安全稳定,维护消费者长远利益。
合法、合规是企业经营必须坚守的底线。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价格合规管理机制,积极开展价格风险识别与预警,自觉规范非理性竞争,这不仅能有效避免企业因价格违规导致品牌受损、客户流失等问题,帮助企业树立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还能增强消费者对企业品牌的信任度,在维护好消费者权益的同时,推动汽车生产企业将关注重点放在品牌、产品及服务上,从而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编辑:幸骊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