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荔枝新闻)
转自:荔枝新闻
12月11日
扬州市气象局
发布公告
将于12月12日—13日
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
扬州市气象局关于实施
人工增雨作业的公告
2025年16号
经扬州市人民政府同意,为缓解农业旱情、改善空气质量,扬州市气象局拟在近日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5年12月12日—12月13日
二、作业区域:以仪征市枣林湾旅游度假区光华水库作业点为中心的半径10公里范围区域。
三、作业器具:火箭发射架
四、作业具有一定危险性,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作业点100米范围内,严禁围观。
五、在作业区域内,如发现未爆炸的火箭弹时,请立即向扬州市气象局或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严禁私自处理;如发现火箭残体降落时,请注意避让。
联系电话:0514-80309017,87870213
2025年12月11日
扬州市气象局
12月11日
宿迁市气象局发布
最新人工增雨作业公告
↓↓↓
人工增雨作业公告
(2025.12.11)
为缓解干旱、改善空气质量,市气象局拟定于2025年12月12日在骆马湖、沭阳南湖街道、泗阳卢集、泗洪重岗附近适时开展火箭人工增雨作业,请作业点附近(骆马湖、蔡集镇、晓店街道、双庄街道、支口街道、南湖街道、耿圩镇、新河镇、扎下镇、卢集镇、裴圩镇、李口镇、重岗街道、青阳街道、大楼街道、车门乡)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不要在作业点附近逗留、围观,如发现火箭弹残骸不要恐慌,人工增雨火箭弹不会爆炸,也没有毒性。如发现异常下落的火箭弹残骸不要自行处置,请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市气象局报告。市气象局联系电话:84359246。
宿迁市气象局
2025年12月11日
12月11日
镇江市气象局发布公告
将在全市范围内
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具体内容如下
↓↓↓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市气象局将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5年12月12日-13日
二、作业区域:全市范围内
三、注意事项
(一)作业使用设备为专用人工增雨火箭弹,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作业现场安全警戒范围(距离火箭作业车半径50米以内)禁止群众围观。
(二)如发现人工增雨作业火箭弹残骸或故障弹,请立即向当地气象局或派出所报告,不可擅自拆除、搬动或储藏;如发现火箭弹残体降落时,请注意避让。
联系电话:镇江市气象局 (0511)88983206
特此公告。
镇江市气象局
2025年12月11日
12月11日
连云港气象局发布
关于实施人工影响天气火箭增雨作业的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
11日上午
徐州气象发布
人工影响天气火箭增雨(雪)作业公告
什么是人工影响天气?
人工增雨如何开展?
和小编一起来看
↓↓↓
提醒各位市民
若发现炮弹残骸
立即向当地气象局或派出所报告
切记不要擅自捡拾
更不能自行拆卸
综合| 扬州气象 宿迁气象 镇江气象 连云港气象 徐州气象 中国天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