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99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敏电子”)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敏”,公司直接持有深圳博敏94.7552%股权)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800万元。深圳博敏已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488.90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35,8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公司以部分自有房产及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由深圳博敏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35,800万元。前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深圳博敏已就上述担保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上述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007730567940
注册及主要办公地点: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
成立日期:2005年3月25日
注册资本:63,039.8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缓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双面、多层、柔性、高频、HDI印刷电路板等新型电子元器件;电路板表面元件贴片、封装;货物的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投资;不动产及机器设备租赁;软件的设计、开发、技术服务和咨询;网络通讯科技产品、工业自动化设备、低压电器生产、加工、销售;电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博敏电子资产总额为904,307.52万元,负债总额为477,850.1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275,505.4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30,478.3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425,956.73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为326,624.5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3,596.8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博敏电子资产总额为992,052.95万元,负债总额为554,685.7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321,454.6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53,706.4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437,367.24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59,227.7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012.8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人民币35,8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叁亿伍仟捌佰万元整。
在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保证期间: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是由控股子公司深圳博敏提供,为满足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95,490.54万元(均系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37%。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在保余额为123,352.62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备注: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