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5000万粉丝女网红名下公司涉嫌逃税逾千万,仍在直播,律师:平台若未及时处置,也需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创始人
2025-12-11 12:51:22

12月10日,有网友向潮新闻反映,某短视频平台主播“周周珍可爱625”(实名周珍)名下控股企业涉嫌逃税,已被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查处,涉及金额逾1600万元。但是目前,这名主播仍在直播,并为“双十二”促销活动做准备。

根据网友提供的线索,“周周珍可爱625”名下的广东嘉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的广东嘉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被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认定存在违法行为,该公司少缴税款达16591280.31元,罚款金额为8295640.21元。

潮新闻记者查询发现,“周周珍可爱625”实名信息“周珍”,在该平台拥有5044.7万粉丝,视频内容以美妆产品为主。其店铺位列平台面部护肤店铺榜第5名,近期销量超过99%的同行,近7天热卖商品超10万件。店铺公示的营业执照显示主体为广东嘉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潮新闻记者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的官网上,查到广东嘉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经核对,与网友所提供的信息基本一致,广东嘉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逃避缴纳税款,存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的违法事实。

不少网友质疑,税务部门对其名下公司处罚决定今年9月就已公布,那为何周珍目前仍在高频次直播?平台是否知晓该涉税处罚信息?为何未对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截至发稿,该短视频平台工作人员对此暂无回应。

潮新闻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

付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在账簿上不列、少列收入本就是法定偷税情形,该行为须具备主观故意性,企业作为专业经营主体,对收入记账报税有基本认知,刻意不列或少列收入明显是为规避纳税义务,绝非无意的逃税。

“税法明确规定,偷税行为的罚款区间为不缴或少缴税款的50%以上五倍以下。50%是偷税罚款的最低标准,此次按最低标准处罚,大概率是基于企业存在配合稽查、未造成更严重后果等情节,属于合法的执法裁量。”付建说。

除此之外,付建还指出,《网络主播行为规范》明确要求,对违法失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网络主播,可封禁账号并纳入黑名单。她如今继续直播,不仅违背公序良俗,还涉嫌违反上述规范,平台若未及时处置,也需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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