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法制报)
本报讯 (曹国新)日前,高速交警五支队沧州大队民警在沧州北收费站执行常态化执勤任务时,成功查获一起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一起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民警在沧州北收费站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在对一辆冀J牌照的新能源汽车进行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人面容稚嫩,神情紧张,初步判断其可能未达到法定考取驾驶证的年龄。民警随即依法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接受检查,
驾驶人张某起初声称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民警告知其出示身份证或清晰的身份证照片同样可以核实身份及驾驶资格。然而,张某在翻看手机的过程中动作迟缓,并坚称已取得驾驶证。
鉴于张某始终无法提供有效证件,民警果断要求其熄火下车,接受进一步核查。面对民警的再三询问,张某最终承认其没有驾驶证。
民警随即将车上连同张某在内的五人全部带至沧州西警务室进一步核查。经询问得知,五人均为沧州市某校的在校学生,趁学校放假相约外出游玩。当晚,同学许某擅自将自家车辆交由张某驾驶。
“五名毫无驾驶经验和资格的年轻人,如果驾车驶入车速快的高速公路,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执勤民警对此感到后怕,遂对张某及其他几名学生进行了耐心而严肃的批评教育,阐述了无证驾驶的危害性、违法性,以及将机动车交由无证人员驾驶的法律责任。随后,民警本着保护在校学生安全的原则,在完成必要程序后,协助几名学生安全打车返回学校。
由于张某父母在外地,民警待其姐姐到达该大队后,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无证驾驶的张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对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证人员驾驶的许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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