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悦科技(维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悦科技”)于2025年12月发布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权结构及治理机制等核心内容进行明确。公告显示,公司注册资本为3.59亿元,业务范围新增智能无人飞行器、碳纤维再生利用等前沿领域,同时细化了股东权利、利润分配政策等关键条款。
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明确
根据章程,永悦科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934.444万元,全部为普通股。公司于成立日向全体发起人发行10,800万股,其中前两大发起人傅文昌、陈志山分别持股27.777%和23.064%,合计持股比例超50%,构成公司主要控股股东。
发起人及认购股份情况如下:
| 序号 | 发起人姓名/名称 | 认购股份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傅文昌 | 3,000 | 27.777% |
| 2 | 陈志山 | 2,491 | 23.064% |
| 3 | 付文英 | 1,050 | 9.721% |
| 4 | 王庆仁 | 910 | 8.425% |
| 5 | 付水法 | 640 | 5.926% |
| 6 | 福州市晋安区上润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600 | 5.556% |
| 7 | 付秀珍 | 560 | 5.185% |
| 8 | 骆洪宇 | 350 | 3.241% |
| 9 | 黄晓栋 | 340 | 3.148% |
| 10 | 骆瑞堂 | 210 | 1.944% |
经营范围扩展至智能科技与新材料领域
修订后的章程显示,公司经营范围在原有工程塑料、合成树脂等业务基础上,新增多项战略新兴产业,包括: - 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与销售 - 智能机器人研发与销售 - 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 -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等
这一调整标志着永悦科技从传统化工材料向高端制造与新材料领域的战略延伸,业务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至电子元器件、安防设备、可穿戴智能设备等多个细分领域。
公司治理与利润分配政策优化
章程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细化,明确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审计委员会等专门机构。在利润分配方面,公司承诺实行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并根据发展阶段差异化调整分红比例: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80%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40%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20%
股东权利保障与信息披露机制完善
章程强化了股东权益保护,明确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等文件,连续180日以上持股1%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同时,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为信息披露媒体,确保重大事项及时公开。
本次章程修订反映了永悦科技在业务拓展、公司治理及投资者回报等方面的战略规划,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市场分析认为,新增业务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高度契合,有望成为公司未来增长的重要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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