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有研粉材”,股票代码:688456)发布新版公司章程,对公司组织架构、股东权利、董事会职责、利润分配等核心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公告显示,公司注册资本为10,366万元人民币,总股本10,366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无其他类别股份。作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有研粉材此次章程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体系,为持续规范运作奠定基础。
公司概况与股权结构
有研粉材前身为有研粉末新材料(北京)有限公司,由原有限公司按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于2021年1月26日获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首次公开发行3,000万股普通股,并于同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主营业务涵盖有色金属材料、粉末及粉末冶金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具备进出口业务资质。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股东共计11家,控股股东为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763.80万股,占比55.76%。前五大股东还包括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7.26%)、北京华鼎新基石股权投资基金(7.17%)、博深股份有限公司(7.10%)及北京满瑞佳德投资顾问有限公司(6.50%)。具体股东构成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出资时间 |
|---|---|---|---|---|---|
| 1 | 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37,638,000.00 | 55.76% | 净资产折股 | 2018年12月20日 |
| 2 | 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4,900,500.00 | 7.26% | 净资产折股 | 2018年12月20日 |
| 3 | 北京华鼎新基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4,839,750.00 | 7.17% | 净资产折股 | 2018年12月20日 |
| 4 |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 4,792,500.00 | 7.10% | 净资产折股 | 2018年12月20日 |
| 5 | 北京满瑞佳德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4,387,500.00 | 6.50% | 净资产折股 | 2018年12月20日 |
| 6 | 北京怀胜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3,827,250.00 | 5.67% | 净资产折股 | 2018年12月20日 |
| 7 | 成都航天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26,250.00 | 3.15% | 净资产折股 | 2018年12月20日 |
| 8 | 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1,721,250.00 | 2.55% | 净资产折股 | 2018年12月20日 |
| 9 | 有研鼎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613,250.00 | 2.39% | 净资产折股 | 2018年12月20日 |
| 10 | 北京中冶联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1,323,000.00 | 1.96% | 净资产折股 | 2018年12月20日 |
| 11 | 北京泰格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330,750.00 | 0.49% | 净资产折股 | 2018年12月20日 |
| 合计 | 67,500,000.00 | 100% |
公司治理架构与核心机制
股东权利与股东会职权
章程明确,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基本权利,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及凭证,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临时提案。股东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其中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董事会与管理层权责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全部由外部董事构成,负责财务信息审核与内控监督。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总经理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股份转让与回购规则
针对股份变动,章程规定: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可在减少注册资本、实施股权激励等6种情形下回购股份,回购比例上限为总股本的10%,回购后股份需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
财务制度与利润分配政策
公积金提取与利润分配
公司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利润分配以现金分红为优先方式,在当年可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充裕的前提下,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20%-80%,具体比例根据公司发展阶段调整: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时最低20%,成熟期无重大支出时最低80%。
审计与内控管理
公司设立独立内部审计机构,对财务信息、风险管理等进行监督,审计委员会负责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章程强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违规担保,若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将扣减其应分配股利以偿还债务。
党建与社会责任
章程专章规定党委职责,明确党委在公司治理中的领导作用,负责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需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提交董事会决策。同时,公司健全职工民主管理制度,重大决策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需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有研粉材表示,新版章程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粉末新材料主业,兼顾股东回报与长期发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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