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山大电力,证券代码:301609)12月1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允许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相关款项,后续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此次操作涉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5.28亿元资金,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
募集资金与项目概况
根据公告披露,山大电力于2025年7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97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净额为5.28亿元。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兴业证券及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募资计划投向5个项目,合计拟投入募集资金5亿元,具体如下: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
|---|---|---|
| 山大电力电网故障分析和配电网智能化设备生产项目 | 19,622.25 | 13,500.00 |
| 山大电力研发中心项目 | 20,012.39 | 18,000.00 |
| 山大电力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桩生产项目 | 5,644.53 | 4,000.00 |
| 山大电力分布式发电源网荷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5,526.95 | 5,500.00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9,000.00 | 9,000.00 |
| 合计 | 59,806.12 | 50,000.00 |
置换机制启动三大原因
公告指出,此次启动自有资金置换机制主要基于三方面实际需求:
其一,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需通过基本账户支付,若直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发放将导致薪酬支付账户分散,不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
其二,员工社保、公积金等费用需通过银行代扣,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存在操作障碍;
其三,小额设备采购、原材料采购等支出采用集中结算模式可提升效率,需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后归集核算。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公司将在自有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完成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直接支出。
操作流程与监管保障
公司明确了严格的置换操作流程:由财务部门按月编制支出汇总表,经财务负责人、董秘复核及董事长审批后,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账户。同时,公司将建立专项台账记录资金流向,并接受保荐人兴业证券的定期核查。
董事会强调,此次操作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影响5个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截至公告日,电网故障分析设备生产项目、新能源充电桩生产项目已进入前期筹备阶段,研发中心项目预计2026年一季度启动建设。
市场影响与机构观点
兴业证券在核查意见中表示,该机制符合监管要求,有助于优化资金管理效率,保障项目推进节奏。分析人士指出,山大电力作为电力智能化领域企业,此次募资置换操作可减少资金闲置成本,加速技术转化进程,其布局的源网荷储系统、智能充电桩等项目有望受益于新基建政策红利。
公司股票将于12月11日正常交易,截至12月10日收盘,该股报18.25元/股,较发行价上涨24.5%,总市值74.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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