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创始人
2025-12-09 02:36:11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5-046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8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4日

至2025年12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已 于2025年12月9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参会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23 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参会登记地点: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代表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方式: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 1777 号辉隆大厦

联系人:董飞、卢虎

联系电话:0551-63542170 传真:0551-63542170

邮编:230022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5-043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2月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日以书面文件、微信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暨增加担保对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暨增加担保对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5-045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5年度担保预计

暨增加担保对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情况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18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2025年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8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9.8亿元;根据实际需要,公司可在年度担保总额范围内,对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适度调配,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担保计划有效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止。详情请参阅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11)、《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

2、本次增加担保额度预计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孙公司经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要,确保资金流畅通,同时加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公司拟增加孙公司深圳润智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智供应链”)为被担保人,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以及与合作方的履约金额,具体担保金额和条款以与各金融机构、合作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在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具体办理并签署上述相关担保协议。本次对外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4月17日止。

(二)内部决策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暨增加担保对象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暨增加担保对象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暨增加担保对象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被担保方主体为润智供应链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四)担保额度的整体情况

本次增加担保额度后,公司对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孙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整体情况如下:

注: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整,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本次新增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因深圳润智供应链有限公司为2025年3月20日成立,无法提取最近一期经审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议案为新增担保额度,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人与金融机构或相关合作方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方式、期限和金额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孙公司润智供应链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主要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能够减轻子公司的资金压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系公司与全资孙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预计,担保预计所涉及的融资系为满足下属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持有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润智供应链100%股权,因此公司间接持有润智供应链100%股权。不存在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情况。公司在经营、财务、对外融资等方面对手付通及下属公司有实际控制权,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预计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暨增加担保对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对外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是为满足被担保人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孙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80,405.17万元(其中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861.4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82%。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5-042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日以书面文件、微信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孟庆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4人。董事刘松先生因公务事项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4)。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次拟修订的各项制度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同意通过《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同意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同意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4同意通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5同意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6同意通过《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7同意通过《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8同意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9同意通过《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暨增加担保对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暨增加担保对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5)。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46)。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5-044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

《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拟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订。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增加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自身经营发展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扩展供应链业务服务范围,做大经营规模,依据现阶段业务需求及未来发展方向,公司计划在原有经营范围基础上,新增以下经营范围: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具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

变更前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变更后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具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完善,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次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代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章程》最终变更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表:

本次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 次 修 订的 部 分 公 司 治 理 制 度 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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