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是检察机关协同“益心为公”志愿者,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重要指示精神,高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的典范,充分彰显了专业志愿服务在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独特价值。
一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创新“陆海统筹”治理路径。检察机关紧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陆海统筹”原则贯穿始终。面对入海河流污染顽疾,不仅着力于河道治理,更着眼于渤海近岸海域生态安全。特别是创新性提出使用生态修复资金破解陆源污染治理资金瓶颈,已经志愿者科学论证其可行性与生态增益,是公益诉讼实践中的一项重要机制创新,实现了“陆域治理”与“海域保护”的协同增效。
二是志愿者全程深度赋能,成为检察精准履职的“最强大脑”。该案办理过程中,“益心为公”志愿者发挥了极大作用。卓玉国、刘玉峰等专家从线索初期的污染源头精准解析,到磋商阶段提供“截污控源+生态补水+阶梯式生态修复”的科学方案;从关键环节对资金使用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到修复阶段提供具体技术指导,最终参与效果核验,实现了“科学诊断—方案优化—技术把关—效果核验”的全链条、嵌入式专业支撑。他们的深度参与,有效弥补了检察办案的专业短板,是案件得以精准、高效办结的核心关键。
三是科技与机制协同发力,丰富公益保护实践内涵。该案线索来源于大数据平台的“随手拍”,体现了科技赋能的效能。同时,检察机关邀请志愿者参与案件论证、验收,形成了一套成熟的“检察+志愿”协同办案机制。这不仅是公益诉讼检察实践的深化,更是志愿服务深度融入国家治理体系、丰富《志愿服务条例》实践的生动写照,为构建司法权力与专业智慧高效协同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提供了优秀范本,对推动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激励广大志愿者参与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