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5-055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5日收到孙丹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孙丹琳女士辞去担任的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职务。
孙丹琳女士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职务原定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孙丹琳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孙丹琳女士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孙丹琳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备查文件
孙丹琳女士的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5-056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王庭玉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2.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下午2:0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截止2025年12月1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会议。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6日
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简历:王庭玉先生,198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公司律师,第一批中央企业涉外法律人才库专家。曾任公司风险管理中心(内控与合规管理中心)主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法律合规中心主任、审计部主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海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个人持有公司股票100,000股以及限制性股票59,295股。
王庭玉先生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其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以及职业素养等均能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5-057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拥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29.6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家数756家,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主要涉及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田志刚,200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亚进,200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赵静娴,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审计收费。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总审计费用与2024年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执业证书、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具有符合规定的执业证书,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独立、勤勉地履职,公允、负责地表达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经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也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了良好的执业水准。因此,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题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公司聘任天健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5-058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下午2:0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2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15:00。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7日。
二、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至2025年12月1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与上述议案相关的公告详见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2月6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3、提案1.00、2.01、2.02需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9日9:00~11:00,13:00~15: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应当持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宝庆路21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邮编:200031,传真号码:021-6433404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投票代码:362116;投票简称:海诚投票。
(二)提案编码及表决意见。
1、提案编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四)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4314018,联系人:林琳、杨艳卫。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6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以下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个人)承担。
■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相应空格内划“√”,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