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近日发布2025年12月修订版公司章程,对公司治理、股份结构、股东权利、利润分配等核心事项作出明确规定。作为全球动力电池龙头企业,此次章程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架构,为A+H股双平台运作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强化了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公司基本情况与股权结构
章程显示,宁德时代由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注册地为福建省宁德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0587527783P。公司于2018年6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A股),2025年5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64亿元(4,563,608,365元)。
公司总股本中,A股与H股的具体构成如下:
|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A股 | 4,407,693,065 | 96.58% |
| H股 | 155,915,300 | 3.42% |
| 合计 | 4,563,608,365 | 100% |
治理架构:董事会设9席 强化审计监督职能
在公司治理方面,章程明确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名、联席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由3名独立董事组成(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负责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其中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辞任时需在30日内确定新任法定代表人。公司同时明确党组织建设要求,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股东权利与控股股东义务
章程详细规定了股东的各项权利,包括分红权、表决权、查阅权(如连续180日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等。针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章程要求其不得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禁止占用公司资金、强令违规担保,需严格履行公开承诺并配合信息披露。
股东关联交易方面,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可豁免审计或评估。
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明确 兼顾发展与回报
利润分配是投资者关注的核心内容。章程规定,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可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充裕、无重大投资计划),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根据发展阶段差异,分红比例分档设置: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80%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40%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20%
此外,公司可在经营良好且股价与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发放股票股利,原则上每年进行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
股份转让与回购规则
针对股份转让,章程规定董监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A股首发前股份上市后1年内锁定。公司回购股份限于减资、与其他公司合并、员工持股计划、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等情形,累计回购总额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10%,需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
H股转让需采用书面或电子形式,转让文据需备置于公司法定地址或董事会指定地点;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权标的。
其他重要条款
此次章程修订结合A+H股上市架构,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体系,在保障股东权益、规范决策程序、平衡发展与回报等方面作出明确安排,为公司长期稳定运营奠定制度基础。宁德时代表示,将严格依照章程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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