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134,简称“天津普林”)于12月5日披露公告称,公司已于12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对公司章程及内部治理制度进行系统性修订,涉及董事会扩容、监事会取消、治理职权调整等重大事项,旨在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章程修改核心内容:董事会扩容并强化治理职能
根据公告,本次公司章程修改聚焦公司治理结构优化,主要涉及七大方面调整:
一是统一表述调整,将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中“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二是董事会规模扩容,成员人数由现行7名增至8名,同时新增职工代表董事设置,进一步强化董事会的代表性与专业性。
三是取消监事会设置,明确公司将不再设立监事会和监事,原《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履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章程》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及条款同步修订。
四是职权范围优化,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边界,强化股东权利保护,同时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其责任与义务,防范控制权滥用风险。
五是治理机制完善,充实“独立董事”章节内容以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并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进一步明确各专门委员会职权,提升决策科学性。
六是内部审计强化,完善“内部审计”章节内容,突出内部审计机构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作用。
七是议事规则同步修订,结合《章程》修改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拟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配套修订。
公告特别指出,本次章程修改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动解任,《监事会议事规则》即行废止;公司董事会将获授权办理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17项治理制度同步修订或制定 夯实规范运作基础
除章程修改外,天津普林还同步推进多项内部治理制度的修订与制定工作,以适配新的治理架构。根据公告,本次共涉及17项制度的调整,其中修订15项、新制定2项,具体如下:
| 制度名称 | 变更情况 |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修订 | 是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 修订 | 否 |
| 总裁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修订 | 否 |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修订 | 否 |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修订 | 否 |
|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 修订 | 否 |
| 董事会印章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制定 | 否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制定 | 否 |
上述制度涵盖独立董事履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风险控制等多个关键领域。其中,新制定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将进一步填补公司在信息披露特殊情形处理及高管离职规范方面的制度空白。
公告显示,修改后的《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文件已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本次章程修改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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