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天山股份,证券代码:000877)近日公告称,公司子公司因自查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共计约6185.58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已全部缴纳完毕,本次事项不涉及行政处罚。
公告显示,本次补缴事项源于子公司的企业自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该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无需进行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
子公司将上述款项计入2025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影响天山股份2025年度净利润约6185.58万元,具体数据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公告同时强调,本次涉税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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