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拐卖姜甲儒前曾因偷牛坐牢#【#入室抢婴案二审择期宣判#】12月5日,备受关注的山东“入室抢婴案”的二审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5日下午,@扬子晚报 记者从受害者姜甲儒处获悉,该案未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一名旁听人员告诉记者,四名被告人中除了吕某东,其他三名均在相互推诿,百般抵赖,“说一些模棱两可的话,说什么时间长了忘了,想不起来了。”受害者姜甲儒表示,“几名人贩子都是觉得证据不足,对他们的量刑过重。在询问环节的时候,律师问曾某孩认不认识另一被告人吕某东,他说不认识。但我在庭上问曾某孩当时卖孩子的时候,是谁把婴儿递给他的,曾某孩又说是吕某东。紧接着我又反问他,你不是说你不认识吗?他又说是卖完孩子之后才认识的吕某东。”姜甲儒的代理律师李圣告诉记者,此次开庭被告人曾某孩并没有像第一次庭审的时候那么嚣张,“他当庭辩称不认识另一被告人吕某东后,检方找到了2007年他和吕某东一起偷牛坐牢的案卷,当庭就推翻了他的说法。” 据本报此前报道,今年9月19日,该案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宣判。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曾某孩在共同犯罪中系罪责最为突出的主犯,情节特别严重,认罪悔罪态度差,根据其犯罪性质、情节、后果等,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曾某孩死缓;被告人吕某东、王某勇无期徒刑,被告人袁某贵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依法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讼请求人民币20万元。(记者 徐韶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