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廊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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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滕雪叶 通讯员 郝军生)11月25日上午9时50分,外出执行的广阳区法院执行干警赵杨等人,途经京港澳高速公路石家庄至北京方向171-172公里路段,发现一辆正在高速行驶的货运卡车起火,而货车司机并未发现险情,仍在疾驰,情况十分危急。
此时,执行干警立即采取行动。赵杨迅速打开警灯,加速驾驶警车靠近货车,通过鸣笛和闪灯等方式成功引起货车司机注意。随后,引导该车安全停靠至应急车道,并第一时间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在等待消防人员的过程中,赵杨等人主动协助司机使用车载灭火器开展初步灭火工作,有效控制了火势蔓延。直至高速交警和消防应急救援人员抵达现场,赵杨将现场情况详细交接后才与同事撤离。由于发现和处置及时,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避免了更大损失的发生。
一次平凡的外出执行,一场突如其来的火情。广阳区法院干警在恪尽职守、圆满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在紧急关头挺身而出,用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向社会传递了正能量,展现了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