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4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嘉)初冬的午后,阳光透过金黄的银杏叶洒在长沙某小区中心花园的长椅上,几位业主正围坐讨论着停车位紧张、绿化维护等“老大难”问题。“以前想推动点事,总卡在‘没人牵头’上。”业主李女士感慨道,“现在听说可以在党组织的指导下组建物管会,感觉有了主心骨,看到了转机。”
李女士口中的“物管会”,正是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印发的《长沙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中明确的新机制。这一机制在党建引领下,为那些陷入“业委会难产”或“业委会瘫痪”困境的社区,提供了一剂制度化“解方”,是长沙探索“党建聚合力”工程在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的具体实践。
从“无人管”到“有人牵头”
“我们小区入住率还不高,成立业委会的条件不足,公共事务常难以集体决策。”在岳麓区某新建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前,业主陈先生向记者展示手机里业主群的讨论记录:“电梯维修、公共收益这些事,以前不知道找谁决定。现在政策明确了,街道可以牵头组建物管会,起码有了一个能办事的平台。”
《指引》针对该成立业委会但成立不了的、业委会到期换不届的、业委会人数不足无法履职的,以及其他不具备召开业主大会条件的,物管会将被定位为“过渡桥梁”,这让许多长期处于“治理真空”的小区看到了路径。
“物管会可以组织业主用电子投票系统表决,这对我们上班族太友好了!”年轻业主小刘告诉记者,以前开会总要跑现场,现在手机上就能参与,感觉方便不少。
党员带头、业主参与,筑牢“红色堡垒”
如何确保这个“过渡组织”不跑偏、能办事?《指引》在设计中突出了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物管会成员5到11人,业主代表至少占一半。主任可由街道或社区指派人员担任,《指引》特别鼓励党员业主通过规范程序积极参选、担任负责人,并逐步推动党员占比超50%,旨在将物管会打造成为基层治理的坚强“红色前哨”。
“党员带头,我们更放心。”退休教师王阿姨在小区公示栏前边看公示边说,“有时候就怕找到个‘和稀泥’的,有党组织把关,公信力不一样。”
业主代表的产生也开放多元,除了业主自荐,还支持社区党组织推荐、10名以上业主联名推荐。
“政策鼓励有法律、财务这些技能的人加入,我觉得自己能发挥所长。”从事财务工作的业主赵先生说,“我有专业背景,也愿意为大家服务,我自荐成为业主代表。”
透明议事、有限任期,机制防“变味”
为避免物管会“成立容易运转难”或“长期占位”,《指引》配套了细致的规定。
组建全过程要求公示。从启动公告、成员名单到最终成立,每个环节公示不少于7天,业主有异议街道须7天内核实反馈。“每一步都晒在阳光下,减少了暗箱操作的顾虑。”业主维权小组代表周女士表示。
物管会任期一般不超过2年,核心任务是推动成立业委会。期满若未完成,街道将重新组建。
“给了明确时间表,防止‘过渡’变‘长久’。”一位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就好比给物管会配备了‘说明书’和‘导航仪’,知道什么时候该启动、怎么操作、何时收尾,确保它方向正确、运行规范,真正服务全体业主。”
运行中,物管会需制定议事规则和财务制度,经费可经业主同意从公共收益支出。街道对其决定有监督权,违法决定可责令改正或撤销。“既有灵活性,也有边界,这才是可持续的治理。”某物业企业党支部书记坦言,“有一个合法对话平台,沟通效率会高很多。”
此次《指引》对《拟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公告》《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代表推荐表》《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公示》等多类材料的格式、内容要素、评选程序等进行了规范。
长沙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物管会不是要代替业委会,而是在党组织领导下,于业主自治能力不足时“扶上马、送一程”,最终目标是推动小区成立自己的业委会,实现长效治理。这份《指引》不只是纸面规章,更是长沙深化“党建聚合力”工程、推动基层共建共治共享的机制探索。在党建引领下,基层治理的“末梢神经”正被激活,让政府指导、业主参与、专业支撑汇聚成强大合力,让“问题小区”逐步走向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和美星城”新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