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112,证券简称:华翔股份)12月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55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据公告披露,华翔股份于2021年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开发行8.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651.07万元。该部分资金计划全部用于三大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 序号 | 投资项目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万元) |
|---|---|---|---|
| 1 | 机加工扩产升级及部件产业链延伸项目 | 78,511.92 | 54,000.00 |
| 2 | 铸造产线智能化升级与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 7,612.80 | 3,651.07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1,000.00 | 21,000.00 |
| 合计 | 107,124.72 | 78,651.07 |
前次及本次现金管理安排
公告显示,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将于近期到期。2024年12月6日,公司曾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2.00亿元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期限为12个月。为保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启动新一轮现金管理。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品种限定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不得用于质押,亦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具体实施上,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资金运营平台负责具体办理。
风险控制与收益安排
华翔股份提示,尽管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产品,但仍可能面临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操作风险等因素导致的收益波动。为此,公司制定了多项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严格筛选信誉良好、规模较大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实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及项目进展,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建立台账管理及完整会计账目;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审计。
关于收益分配,公告明确,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及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并严格遵守证监会及上交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对公司影响及保荐机构意见
华翔股份表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程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华翔股份本次事项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对该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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