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陶强)近日,天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天津市检察院关于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助力天津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天津市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自觉融入、主动服务党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工作大局。
天津市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为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健康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2022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依法公诉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刑事案件5136件,办理涉企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589件,涉企公益诉讼案件636件,共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约11.63亿元,帮助近2200家民营企业规范生产经营活动,民营企业“法治获得感”更加充盈、“司法安全感”更加坚实、发展预期更加稳定。
下一步,天津市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部署要求,持续增强服务保障的政治自觉,将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天津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与推进高质效检察履职深度融合,积极助力全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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