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5-069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金融”)、上海加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加财”)、Greenland Financial Overseas Investment Group Co., Ltd(以下简称“Greenland”)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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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一)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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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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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致行动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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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绿地金融、上海加财及Greenland关于相关权益变动情况的通知,因经营需要,Greenland进行H股股份出借,导致绿地金融、上海加财及Greenland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由51,386,400股减少至48,38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0051%减少至4.7129%,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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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总股本1,026,689,871股为基数计算。
注2:上述表格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存在的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本次权益变动的《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
股票简称:君实生物
股票代码:688180(A股)、01877(H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888室(上海泰和经济开发区)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龙华东路868号办公A楼1508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加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曹安公路5128号1幢1层1155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龙华东路868号办公A1204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Greenland Financial Overseas Investment Group Co., Ltd
住所:Unit 8, 3/F., Qwomar Trading Complex, Blackburne Road, Port Purcell, Road Town,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龙华东路868号办公A楼1508室
股份变动性质:H股股份出借导致权益比例降低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君实生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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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888室(上海泰和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沈仲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2710171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900,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1-04-18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金融资产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商务咨询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绿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龙华东路868号办公A楼1508室
(二)上海加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加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曹安公路5128号1幢1层1155室
法定代表人:李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332566203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5-04-16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投资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绿地永续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龙华东路868号办公A1204室
(三)Greenland Financial Overseas Investment Group Co., Ltd
公司名称:Greenland Financial Overseas Investment Group Co., Ltd
注册地址:Unit 8, 3/F., Qwomar Trading Complex, Blackburne Road, Port Purcell, Road Town,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授权代表:施征宇
公司注册号码:1827047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不适用
主要股东: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龙华东路868号办公A楼1508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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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海加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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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Greenland Financial Overseas Investment Group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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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
绿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Greenland Financial Overseas Investment Group Co., Ltd 100%的股权,通过绿地永续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海加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四、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股权关系
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加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Greenland Financial Overseas Investment Group Co., Ltd.因受同一主体控制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具体股权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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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Greenland Financial Overseas Investment Group Co., Ltd持有中国绿地博大绿泽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1253.HK)已发行股份的49.17%。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借出公司H股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发展及其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调整拥有上市公司H股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2025年12月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借出上市公司3,000,000股H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2922%。
本次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于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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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表格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存在的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上市公司总股本1,026,689,871股为基数计算。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Greenland Financial Overseas Investment Group Co., Ltd所持有的22,072,200股上市公司H股股份存在质押,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498%,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H股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仲文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加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鑫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Greenland Financial Overseas Investment Group Co., Ltd
授权代表:施征宇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3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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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仲文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加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鑫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Greenland Financial Overseas Investment Group Co., Ltd
授权代表:施征宇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