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武汉人大”消息,12月2日,武汉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立山主持会议。会议决定,熊征宇任武汉市副市长、代理市长。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人事任免议案。
会上,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杨玲作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会议经审议表决,决定任命熊征宇为武汉市副市长,并决定熊征宇为武汉市代理市长。
在作供职报告时,熊征宇表示,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铸牢绝对忠诚,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工作要求;始终坚持务实重行,勇于担当作为,深入实施支点建设“七大战略”,推动各项工作向全力打造“五个中心”、全面建设现代化大武汉聚焦发力,当好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践行初心使命,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民生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始终坚持清正廉洁,永葆公仆本色,扛牢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胡立山向熊征宇颁发任命书。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菊、朱库成、林文书、杨相卫,秘书长张海涛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国良,市政府副市长孟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太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胜坤列席会议。
简历显示,熊征宇,男,汉族,1970年6月生,湖北咸宁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长沙交通学院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专业毕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民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经济学硕士学位。
熊征宇曾任咸宁地区公路总段工程队技术员;咸宁地区交通局干部,工程计划科副科长、科长;咸宁市交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咸宁市政府副秘书长;咸宁市委副秘书长,咸宁工业园党工委书记,咸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通山县委副书记、县长;赤壁市委副书记、市长;通城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嘉鱼县委书记;咸宁市委常委、副市长(协助市长负责政府日常工作);湖北省纪委常委,孝感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湖北省宜昌市委书记。
本文系观察者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