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转自: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人力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与有效配置,是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体现。近日,国务院批准在10个地区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在政策吹风会上,人社部相关负责人提出,积极支持试点地区“增机会”“强服务”“优环境”“提能力”,指导试点地区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促进劳动力和人才有序流动。如何看待“加快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之间的关系?怎样通过相关政策协同发力,进一步促进劳动力和人才有序流动?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双轮并进 融合赋能
记者: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如何看待二者之间的相互作用?
田永坡:“加快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具有密切关系,可以从两个层面理解。
第一,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改革,是为了更好发挥市场机制在要素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有效市场、有为政府有机结合格局,这将提高要素市场的配置效率,提高土地、劳动力、数据等要素对现代化产业发展的贡献率,从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最终为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
第二,劳动力要素的潜力将通过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得到释放,人才价值将会得到更好体现。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在各类要素的有效配置中发挥关键作用。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改革,必须要统筹做好劳动力这一关键要素的相关改革。随着劳动力要素配置效率的提升,相关要素的配置方式、配置效率也将在人的创造性活动中得到提升,由此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加快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不是放任不管,在市场失灵的时候,政府应该有所作为。以劳动力要素配置为例,在出现市场信息不充分的时候,政府可以通过职业介绍来帮助劳动力供需双方提高匹配效率;在供需出现错配产生失业或者人才紧缺的时候,政府可以通过教育和培训、职业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加以解决或者缓解;当出现失信、相关主体权益受到侵害等市场不规范行为的时候,政府需要通过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加以规制和引导。这些措施,客观上有利于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的实现。
畅通流动 激发活力
记者: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畅通社会流动渠道,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如何看待“流动”的重要性?
田永坡:流动是各类要素得以有效配置的重要前提之一,是实现经济发展和劳动者价值的重要因素。从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看,当要素配置出现错配时,竞争机制和价格机制将引导要素在区域、行业之间流动,从而实现更好的匹配。从人力资源的流动看,既有横向流动也有纵向流动,通过搭建横向流动桥梁、纵向发展阶梯,可以帮助劳动者实现职业阶梯提升和人生价值。
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发展,我国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市场在劳动力配置中的作用逐步发挥,公平竞争、有序流动、服务健全的市场环境基本形成。但是,我们也注意到,劳动者的流动还面临一些摩擦成本,供需、收入等各类信息的精准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需要围绕要素市场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契机,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要进一步畅通劳动力流动渠道,加强不同区域间社会保险、人才评价等制度衔接。深入开展“技能照亮前程”等职业能力提升行动,提高各类教育和培训质量,造就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劳动者求职就业、用人单位揽才用才提供各类优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为现代化建设提供磅礴的人力资源支撑。
记者:在国务院解读全国部分地区实施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社部相关负责人提出,积极支持试点地区“增机会”“强服务”“优环境”“提能力”,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促进劳动力和人才有序流动。您认为,试点地区应如何加强人力资源高效有序流动?
田永坡:试点地区要从几个方面协同发力:
一是促进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等政策协同发力,推动试点地区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二是从需求端发力,创造更多高质量岗位。通过财政、货币、产业等政策,支持产业提质升级,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加大岗位挖潜扩容力度;通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新质生产力来创造新的岗位需求,优化新职业监测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和宣传职业的动态变化,培育就业新增长点。三是从供给端发力,下大力气提高教育和培训质量,优化评价和激励制度,大幅提升劳动者干事创业的能力和激情,激发人力资源要素流动活力。四是加强区域间政策协同。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的透明度、及时性,加强各类劳动力供求、工资等信息的区域协同发布,为各类劳动者流动、用人单位揽才提供指引;畅通职称、技能等劳动者能力评价结果的区域之间的标准协同、结果互认,减少人才流动的成本;规范各类引才政策,避免各区域之间不合理的政策竞争。
政策协奏 同频共振
记者:推动人力资源高效流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应如何促进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等政策协同发力?
田永坡: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政策有各自的目标取向和政策工具,推动人力资源高效流动,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既要着眼各类政策目标的实现,又要坚持就业优先,协同发力。
一是坚持就业优先,将其作为各类政策的“价值坐标”。以产业政策为例,推动升级时,必须将“能否创造新就业”作为关键考量,实现产业与就业双轮驱动。
二是依据政策工具的独特效能进行精准匹配。具体到财政领域,政府投资项目能在短期内托底就业,创造新的就业点;而减免税费则通过滋养中小企业、激发市场活力来长期稳定就业。决策者需审慎评估就业形势的紧迫性与结构性,在“短平快”与“长久立”的工具间作出最优选择。
三是要加强各类政策对就业潜在影响的评估,探索建立就业影响评价体系。比如,支持重大项目时,必须系统性评估其“就业创造”与“就业替代”效应;鼓励技术创新时,则需全面研判其带来的就业结构变化与技能升级需求,从而增强相关就业政策的预见性与针对性。
记者:对于拥有不同人力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的试点地区,如何衡量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对人力资源高效有序流动的引导效果?
田永坡:对于创造高质量就业岗位对人力资源流动的引导效果,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察:
首先,区域发展的紧缺人才,是否可以更好地通过流动来补充,结构性就业矛盾是否得到缓解。当一个地区高质量就业岗位增加的时候,必然对人才流动产生吸引作用,人才流动规模将会增加,随着时间的推移,地区的人才紧缺情况将会得到缓解,有活没人干的局面得到扭转。
其次,区域是否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高质量就业岗位,一方面是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机会,另一方面意味着经济社会发展出现了人才短缺,若空岗时间过长,则会导致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力资源支撑不足,因此,如果高质量发展可以持续,则意味着高质量岗位是有效需求且得到了有效满足,供需实现了有效匹配。
最后,劳动者的收入水平是否得到提高,获得感是否增强。劳动者选择流动,是为了获得更好的工作、收入和发展。从劳动者的角度看,高质量就业岗位是其通过流动实现收入提升和发展的载体,因此,若劳动者的收入和获得感得到改善,便标志着高质量就业完成了从岗位创造到价值实现的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