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处理原因:
针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未按照政策规定给予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上述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等规定,属于“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违法行为。
全文如下:
编辑|张舒慧
上一篇:“拉个涨停吧,孩子重病钱不够了”,股民发帖次日股票真的涨停了!是否涉嫌操纵股价?
下一篇:2025国内GEO优化公司哪家好?解析GEO优化服务核心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