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市监罚〔2025〕2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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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处罚机关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
2025年11月25日
处罚种类
罚款
处罚依据
当事人涉嫌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行为,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十项:“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十)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第十八条:“本规定中以违法所得计算罚款数额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时,按照没有违法所得的规定处罚。”之规定。
文本信息:该行政处罚决定未上传处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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