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市监处罚〔202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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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处罚机关
鄂托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
2025年11月25日
处罚种类
罚款
处罚依据
综上,当事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文本信息:该行政处罚决定未上传处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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