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于2025年11月28日对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下发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5〕第201号),指出公司存在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披露、未按计划完成股份回购两项违规行为,并对时任董事长汪耿超、总经理余海军、时任董事会秘书冯玉兰予以监管警示。
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披露,涉资1930.94万元
监管函显示,公司在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方面存在滞后。2025年1月16日,公司与关联方贵安新区棕榈文化置业有限公司签署《以商品房抵债务协议书》,对方拟以持有的53套房产抵偿欠付公司的部分工程款及履约保证金,该房产评估值为1930.94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59%。但公司未充分识别该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5年8月12日才对外披露相关公告。
股份回购计划未达下限,3452.97万元仅完成计划69%
在股份回购事项上,公司同样未按披露计划执行。2024年8月7日,公司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拟以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权激励,回购金额区间为不低于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因回购未完成,公司将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11月4日。但延长期限届满后,公司实际回购金额仅为3452.97万元,未达到回购方案中的金额下限。此外,公司拟第二次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却迟至2025年11月20日才提交股东会审议,导致回购变更方案未在原实施期限届满前获得通过,最终造成回购计划未达标。
违规违反多项上市规则,相关责任人被指未勤勉尽责
深交所指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6.3.6条,《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第四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时任董事长汪耿超、总经理余海军、时任董事会秘书冯玉兰因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4.3.1条的规定。
深交所在监管函中强调,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违规事项 | 关键时间节点 | 核心问题 | 涉及金额/数量 |
|---|---|---|---|
| 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 | 2025年1月16日(签署协议) | 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房产评估值1930.94万元 |
| 2025年8月12日(披露公告) | 滞后披露达7个月 | 占2023年净资产0.59% | |
| 回购计划未达下限 | 2024年8月7日(披露计划) | 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实际仅完成3452.97万元 | 计划下限5000万元,实际3452.97万元 |
| 2025年11月4日(延期届满) | 拟第二次延长回购期限,但未在届满前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变更方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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