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亚机械”)于2025年11月29日发布公司章程修订公告,对注册资本、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等多项核心条款进行调整。此次修订涉及注册资本增加、法定代表人制度细化、监事会取消、审计委员会职能强化等重大变更,旨在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架构,提升决策效率。
注册资本微增至4.09亿元 公司规模小幅扩张
公告显示,中亚机械注册资本由修订前的40,764.0875万元调整为40,923.7375万元,增幅约0.39%,新增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此次增资后,公司总股本仍为普通股,未涉及股份种类变更。
治理结构重大调整:取消监事会 审计委员会承接监督职能
此次章程修订最显著的变化是删除原监事会相关全部条款,并将原监事会职权整合至新增的审计委员会。修订后,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将履行原监事会的核心职责,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提议召开股东会、审核重大关联交易等。公告明确,审计委员会决议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进一步强化了其在公司监督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法定代表人制度细化 责任边界更清晰
针对法定代表人条款,修订后章程明确“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该董事,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新增法定代表人行为的法律责任条款:“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但其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且存在过错的,公司可向其追偿”。这一调整进一步厘清了法定代表人的权责边界,强化了风险管控。
股东权利优化:提案权门槛降至1% 查阅范围扩大
为提升中小股东参与度,章程将股东提案权门槛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调整为“1%以上”,允许更多中小股东向股东会提出临时提案。同时,股东查阅权范围扩大,明确“符合规定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保障股东对公司经营的知情权。
其他重要修订一览
| 修订内容 | 修订前 | 修订后 | 修订类型 |
|---|---|---|---|
|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 | 包括总工程师、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 明确为总裁、总工程师、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 修改 |
| 经营范围 | 包含“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 调整为“食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修改 |
| 股东会职权 | 审议监事会报告 | 删除“监事会报告”相关表述 | 修改 |
| 利润分配 | 股东大会决议后2个月内实施 | 股东会决议后2个月内实施 | 修改 |
修订意义:聚焦治理效率与合规性
中亚机械表示,此次章程修订是为适应《公司法》及监管规则变化,优化公司治理结构。通过取消监事会、强化审计委员会职能,公司将进一步缩短决策链条,提升监督效率;而股东权利的优化则有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治理的透明化与规范化。市场分析认为,此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治理现代化趋势,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决策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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