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2025年11月,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发展”)披露,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资格,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对2024年和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权益进行回购注销和注销处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已就此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回购注销及注销具体情况
2024年激励计划相关处理
据公告,海通发展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计划规定,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处理:
2025年激励计划相关处理
同时,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其相关权益处理如下:
| 激励计划年份 | 权益类型 | 处理方式 | 数量(万股/万份) | 价格(元/股) | 涉及资金(万元) | 原因 |
|---|---|---|---|---|---|---|
| 2024年 | 限制性股票 | 回购注销 | 19.60 | 3.97 | 77.81 | 2名激励对象离职 |
| 2024年 | 股票期权 | 注销 | 19.60 | - | - | 同上 |
| 2025年 | 限制性股票 | 回购注销 | 15.00 | 4.11 | 61.65 | 1名激励对象离职 |
| 2025年 | 股票期权 | 注销 | 7.50 | - | - | 同上 |
资金来源与合规性
公告显示,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总金额约139.46万元(77.81万元+61.65万元)。法律意见书指出,截至出具日,海通发展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注销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后续安排
根据相关规定,海通发展将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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