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北京四中院27日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工作白皮书》。白皮书显示,该院审结全国及北京市首例案件20余件,持续提升涉外审判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
北京国际商事法庭作为首个在省级行政区划范围内设立的国际商事法庭,集中管辖北京市涉外商事案件,自2022年至2025年10月31日共新收案件6648件,审结6808件。其中,新收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1735件;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2153件;解决争议金额超过600亿元。
北京国际商事法庭庭长马军通报多起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典型案例,包括运用司法智慧破解跨境鉴定难题,调解化解跨境电商代运营合作纠纷,护航“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建设,破解涉外证据公证误区、依法保障国有进出口企业合法权益等。
某进出口公司分别与某科技公司、某软件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进出口公司依科技公司、软件公司指定从域外欧某公司采购软件产品。刘某出具《担保函》,同意为《购销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进出口公司将案涉软件交付后,科技公司、软件公司仅付了部分货款,尚欠货款1706余万元。进出口公司催款无果,起诉要求科技公司、软件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刘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该案虽为国内商事主体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但因《购销合同》约定的软件数量单位不明确,导致双方当事人对软件交付存在很大争议,需依据形成于域外的销售方的经销商协议、预下单系统订单信息、电子邮件等予以确认。而科技公司、软件公司以域外形成的上述证据未经公证认证为由不予认可。法院准确把握域外证据的认定规则,结合争议双方的电子邮件及交付指令、货物签收单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最终认定进出口公司依约交付了全部软件,进而依法支持了其诉讼请求。此案厘清了涉外民商事案件中域外证据的认定规则。
北京四中院副院长李迎新介绍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新特点:涉诉国家持续增多,国际性特点日益突出;案件类型持续增加,大标的案件占比较高,解决争议金额超过600亿元,凸显北京对外经济交往的资金密集属性;案件涉及民商事案由108种,VIE架构拆除、数据权益、股权平移、跨境并购等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体现北京对外经济合作领域拓展与业态的创新;涉外程序复杂,跨境司法协作量增加;适用域外法和国际规则情形增加。
对此,北京四中院构建“一评估三优化五专业”国际商事案件审理机制,创新“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持续推进涉外司法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健全高素质、专业化涉外审判人才培养机制。该院通过73项流程节点管控加快涉外案件审理进程,域外法查明效率显著提升。例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查明从委托到出具专家意见书通常仅需2周,外国法律查明一般在1个月内即可完成专家意见书初稿。法庭先后承认(认可)和执行355件境外仲裁裁决和民事判决,在高效、公正办理国际和区际司法协助案件的同时,为营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一带一路”高质量建设等提供司法保障。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