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日亮剑!西安雁塔法院首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罚单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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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0:37:25

在“11·25”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到来之际,西安雁塔法院执行局精准发力,依法执结首例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案件。通过“法院+妇联”联动协作,对拒不履行司法禁令的被申请人张某(化名)当场训诫,并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这张雁塔法院针对此类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以司法硬实力为家庭暴力受害人筑牢“安全屏障”,彰显对家暴行为“零容忍”的坚定立场。

申请人李某(化名)因遭受张某的骚扰、跟踪及不当接触,人身安全面临现实危险。为寻求法律庇护,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向雁塔法院紧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经严格审查,认定李某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迅速依法作出裁定:

禁止张某对李某实施家庭暴力;

禁止张某以任何形式骚扰、跟踪、接触李某及相关近亲属;

禁止张某在李某住所三公里范围内从事影响其正常生活的活动。

然而,在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内,张某仍无视司法权威,违反禁令规定,给李某的生活带来极大困扰。无奈之下,李某向雁塔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绝非‘一纸空文’,法律红线绝不容触碰!” 雁塔法院受理案件后,启动“快查快办”机制,第一时间向辖区派出所和社区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通过约谈双方当事人、核查佐证材料等方式全面固定案件事实,形成完整证据链,将张某的违令行为牢牢锁定。

为实现“惩戒+教育”双重效果,雁塔法院迅速联动雁塔区妇女联合会开展联合处置。执行现场,黄冲法官再次向张某重申:人身安全保护令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约束力,被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法院可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训诫、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雁塔区妇联副主席杨璐同步从家庭伦理、社会公序良俗及双方家庭影响等角度,对张某进行耐心劝导,引导其深刻认识自身行为的危害性。

铁证面前无可辩驳,法理情理双重感召之下,张某表示接受处罚,足额缴纳1000元罚款,并郑重承诺今后严格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

下一步,雁塔法院将持续深化与公安、妇联、社区等多部门的协同联动,健全“线索快接、证据快固、案件快办、长效跟进”工作机制,让人身安全保护令真正成为受害人的“护身铠甲”,以司法力量守护每一个家庭的平安与和谐,对任何触碰法律红线的家庭暴力及违令行为,坚决依法严惩不贷!

作者:黄 冲

编辑:侯宜均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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