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转自:黑龙江日报
租赁期满,某公司收回房屋时,却发现屋内墙面、棚顶已多处损坏。为此,他们与租客唐某多次协商赔偿,却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合作关系破裂,双方最终对簿公堂。
案件进入东宁市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经现场勘查,认为事实清楚、争议不大。若直接启动鉴定程序,不仅增加双方成本,更会拖长纠纷时间。为实质化解矛盾,法官决定优先调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调解中,法官采取“背对背+面对面”方式,分头沟通:向唐某释明法律责任,也请公司方考量过往合作情谊。在法官耐心疏导下,双方态度逐渐缓和。“我愿意承担,2万元可以当庭付清。”唐某主动表态。公司方亦愿让步,纠纷仅用一小时便成功化解。唐某现场将现金如数交付,双方握手言和。
该案通过“勘查+调解”无缝衔接,实现案结事了,避免了“赢了官司、输了时间”的困境,彰显了司法效率与温度。
(葛生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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