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智全
据《人民日报》报道,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我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进展,各大城市陆续开展专项提升行动,着力改善公共环境。无障碍设施本是为残疾人、老年人及视力障碍者等群体提供便利的重要举措,然而,不少读者和网友反映,现实中部分场所无障碍设施仍然缺失、被占用,甚至存在“建而不用”“建而难用”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有需要群体的正常出行。
无障碍设施是否真正实用、好用,不仅关乎特定群体的生活质量,更折射出一座城市的发展理念与文明高度。当前,我国无障碍设施已基本实现从“无”到“有”的跨越,但“好不好用”“管不管用”正成为新的现实课题。许多地方存在盲道遭车辆占用、无障碍电梯长期停运、轮椅坡道坡度过大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未能达成设计目标,反而制造了新障碍和安全威胁。此外,盲道中断、标识模糊等细节不足,更令视障人士行动艰难。
这些现象背后,反映出我国无障碍设施建设正处在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型的深层次困境。
其一,“重建设、轻管理”的思维依然普遍。不少项目建成后缺乏长效运维机制,责任归属模糊、经费保障不足、专业力量薄弱,导致设施损坏、闲置、被占用等问题频发,造成公共资源浪费与使用者权益受损。
其二,法律执行与监管体系尚不完善。尽管已有相关立法,但配套细则不足、执法力度偏弱、违法成本较低,使得建设与运营主体缺乏持续改进动力,公众对无障碍设施的保护意识也有待提高。
其三,设施设计与实际需求脱节。许多项目在规划建设阶段未充分吸纳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意见,导致建成后无法真正满足使用需求,实用性大打折扣,亟须从多维度协同发力,精准施策。
强化法治保障,构建严密监督体系。应加快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配套实施条例,厘清各方权责,强化违法责任追究,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与威慑力。同时,建立健全从规划、建设到运维的全流程监管机制,让制度真正“长出牙齿”。
落实主体责任,创新长效管理机制。教育、卫健、交通等部门应设置无障碍环境建设专职岗位,统筹协调各类无障碍需求。城管部门应将无障碍设施巡查纳入日常工作,对占用、损坏设施行为及时纠正并依法惩处。针对老旧小区改造中的现实瓶颈,可因地制宜探索“一区一策”,在有限空间中实现功能最优。
推动用户参与,提升设施实用性与友好度。可以考虑让残疾人、老年人等用户参与到规划、建设与验收的全过程,并将用户满意度作为评价设施成效的重要标准。同时,积极引入智慧化手段,推广语音提示、智能导航等信息技术,提升信息无障碍水平,让设施更聪明、更贴心。
鼓励社会参与,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无障碍环境建设不仅是政府的责任,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要积极引导企业、社会组织投入无障碍技术研发与设施维护,培育相关服务产业。媒体应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公众对无障碍理念的认知,推动形成人人关心、人人维护的良好社会风尚。
无障碍环境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唯有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发力,从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到运维管理全链条系统推进,才能彻底破除“不好用、不能用”的困局,共同筑就一个真正“有爱无障”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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