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日报)
11月21日,“邳州大蒜”成功入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公示名单,当地市场监管局通过规范“邳州大蒜”地理标志用标,让生产、经营、消费者的地理标志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品牌价值持续攀升。图为11月23日,邳州大蒜龙头企业江苏黎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内,工人们正加紧对出口东南亚的优质大蒜进行分拣包装。 通讯员 吴咏进 本报记者 张筠 摄 (视觉江苏网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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