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巴黎作为国际大都市,在105平方公里的空间内承载着约214万常住人口,人口密度高达每平方公里2万人。这种高度集中的发展模式使其面临着严峻的“大城市病”挑战,即中心城区人口过度密集与郊区发展不均衡并存,不同收入群体在空间上明显分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面临巨大压力。面对这一严峻挑战,巴黎进行系统性探索,其治理经验为同类大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借鉴。
二战后,巴黎借助马歇尔计划推动工业复苏,吸引大量非洲移民涌入,导致城内出现贫民窟与棚户区等居住问题。为应对住房压力,政府自20世纪50年代起在郊区大规模兴建以社会住房为主的大型集合住宅区。这一举措虽在短期内缓解了住房短缺,但由于在移民社会融入、公共设施配套及就业引导等方面缺乏系统支持,逐渐埋下结构性隐患。20世纪70年代,伴随产业转型与去工业化,城郊经济差距进一步拉大。20世纪80年代,巴黎中心城区通过城市更新提升了环境与居住品质,吸引富裕阶层回流;低收入群体与移民受限于经济条件,持续集中于郊区。这些郊区聚居区逐渐演变为社会隔离与文化冲突的重灾区,导致巴黎陷入持续而复杂的社会割裂困境。一方面,城市与周边区域发展脱节,“大城市病”与区域失衡削弱了整体竞争力;另一方面,城市内部出现功能结构失调、生活配套不足、交通拥堵与社区活力缺失等问题。此外,住房、教育、福利等资源的分配不均持续加剧社会分化。面对这一严峻现实,巴黎自2000年以来持续推进系统性改革,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迈向包容性城市治理作出努力。
建立“跨城合作体”机制,协同周边区域发展。为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巴黎于2016年联合周边131个市镇共同成立“大巴黎都市区”,构建起突破行政边界的“跨城合作体”治理新模式。该机制通过立法赋权设立实体管理机构,不仅拥有独立预算权,更建立由民选代表、各市镇长及社会人士共同参与的多元议事机构,有效保障各方利益协调。在空间组织上,都市区被划分为12个功能区块,各设公共管理机构负责统筹规划、住房、交通、环保等区域性事务。2023年出台的《大巴黎都市区国土协调纲要》进一步确立了协同发展路径,以轨道交通网络为骨架优化空间结构,在职住失衡区域优先保障住房供应,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均等化布局,并通过“大巴黎市民”计划强化区域认同,构建功能互补、协调发展的都市圈新格局。
践行“一刻钟城市”理念,重塑生产生活环境。这一理念以构建步行尺度内满足生活全需求的城市空间为目标,强调通过完善社区功能、提升服务覆盖和推广绿色出行,重塑以人为本的城市环境。巴黎于2020年将该理念正式纳入城市发展战略,围绕城市更新系统推进一刻钟生活圈建设。其实践路径包括:促进空间复合利用,推动公共服务设施多功能共享;灵活开放公共资源,将学校等场所转化为社区公共空间;积极盘活闲置资产,鼓励临时性功能植入与适应性再利用;保护并激活本地商业生态,减少服务盲区;大力发展绿色交通,优化路权分配并推行慢行友好型出行政策。
推行“社会混合”策略,缓解贫富社区隔离对立。为打破贫困集中与社区衰败的恶性循环,巴黎以社会住房为核心工具,系统推进居住空间的社会混合。通过国家立法强制要求特定市镇保障25%的社会住房配建比例,并在富裕社区进行嵌入式建设,促使不同收入群体在空间上均衡分布。对未达标地区实施经济处罚,对过度集中区域采取建设限制。同时,通过城市更新计划拆除不符合标准的社会住房,采用原地重建与异地补充相结合的方式优化空间布局,并同步提升公共服务与交通设施水平。在供给端,综合运用新建、改建和收购等多种渠道,注重建筑外观与周边环境的协调统一,同时通过税收激励引导开发商在弱势社区增建商品房,吸引中产阶级入住,从而在空间整合的基础上促进真正的社会融合。
推出多领域补救措施,助力中低阶层融入。在推进空间融合的同时,巴黎通过多维度政策赋能低收入群体,系统提升其社会融入能力。2015年启动的“零权利未享有”倡议,致力于识别并消除市民获取公共服务的制度性障碍。《2024—2027巴黎平等计划》进一步确立了教育、就业、住房与健康等关键领域的平等发展路径。在此基础上,市政府持续优化教育资源分配机制,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提升社会救助的精准度与覆盖范围。
通过上述系统性措施,巴黎在城市结构优化、空间品质提升、绿色低碳转型和社会融合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区域协同使轨道交通通勤覆盖率提升至27%,郊区与中心城区通勤时间缩短30%;“一刻钟城市”建设推动自行车交通量增长超50%,塞纳河右岸氮氧化物排放下降约45%;社会住房占比从18.5%提升至23.1%,新增5.7万套,空间分布更趋均衡。这些实践为巴黎破解“大城市病”积累了经验,也为全球大都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启示。
区域协同方面,机制创新打破行政壁垒制约。巴黎通过机制创新实质性打破行政壁垒,其关键并非简单合并行政区划,而是创立了“跨城合作体”这一新型治理实体。在此基础上,从区域整体尺度统筹交通、住房与产业布局,从而在更大空间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有效化解单中心过度集聚带来的压力。这表明,现代大都市的发展难题已无法在单一行政单元内解决,须构建权责清晰、多元参与的法定协调平台,通过基础设施联通与政策协同,推动区域从孤立发展迈向网络共生。
空间规划方面,需求导向重构城市功能布局。巴黎将居民日常生活需求作为空间重构的核心,通过推动功能复合与社区互补,系统提升城市空间的完整性与便利性。摒弃单一功能分区模式,在社区层面促进居住、就业与服务功能的深度融合;通过盘活闲置资产、开放共享公共设施等精细化更新手段,全面提升街区活力与服务可达性,将城市发展的重心从经济增长拉回到民众生活品质。这启示,缓解“大城市病”需回归人的生活本身,通过构建功能完善、服务便捷的日常生活圈,让城市重新成为安全、便利且富有归属感的生活场所。
社会融合方面,制度包容促进多元群体共生。巴黎将空间干预与社会政策有机结合,主动重塑城市社会生态。城市不仅通过立法手段推行社会混合住房,在不同社区嵌入差异化住宅类型,更注重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权利保障体系的完善,系统性消除不同群体获取社会资源的障碍。这种将空间融合与社会赋能相统一的模式,有效打破了贫困集中与阶层隔离的恶性循环。由此可见,构建包容性城市需超越简单的空间整合,通过完善的制度设计创造不同阶层交往融合的社会条件,使多元群体共享城市发展成果。
动态治理方面,持续优化提升政策效能。巴黎的城市治理展现出显著的动态适应特征,从早期侧重于物质空间更新的单点干预,逐步发展为统筹硬件改造与社会经济系统的综合施策。这种动态治理的核心在于建立了有效的监测评估机制与灵活的政策调整程序,使城市战略能够及时响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同时也积极展现了对城市问题本质认识的持续深化。这种治理模式说明,应对复杂城市挑战需渐进式建立具备自我修正能力的适应性体系,通过政策的持续优化逐步提升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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