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武汉11月22日电(蔡蕾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朱娟娟)11月22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近年来长江流域法院和检察院履行职能、服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的情况。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良志介绍了3起通过司法服务保障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典型案例。
其中,在某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某集团湖北公司的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中,被告公司超审批建设的行为导致生态系统遭受破坏,直到生态修复完成期间,都存在生态服务功能的价值损失。
“这种损失‘看不见’‘摸不着’,应当如何量化,如何弥补?”吴良志介绍说,法院创新引入“林业碳汇+生态司法”机制,引导企业购买等值“林业碳票”来履行赔偿责任。这种做法把森林的固碳释氧功能量化为可交易、可增值的市场资产,让“绿水青山”有了实实在在的“价格”。
目前,在湖北宜昌,这一模式已用于33起涉林案件,引导违法行为人认购林业碳票46单,累计碳减排量达到10231吨,价值92.0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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