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水产因控股股东780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收警示函 相关责任人被追责
创始人
2025-11-21 17:38:01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094,证券简称:国联水产)11月21日公告称,公司及控股股东新余国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国通”)、相关责任人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原因是公司2024年向控股股东提供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显示,2024年9月至11月,国联水产向第一大股东新余国通累计提供借款780万元,构成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4年11月底,上述资金占用余额已全部清偿。但公司未就该事项及时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5年4月28日才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广东证监局指出,国联水产的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五条第二项规定;新余国通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第三条规定。依据相关法规,监管部门决定对国联水产、新余国通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忠、财务总监樊春花、董事会秘书梁永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姓名 职务 责任认定
李忠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未能勤勉尽责,负主要责任
樊春花 公司财务总监 未能勤勉尽责,负主要责任
樊春花 公司财务总监 未能勤勉尽责,负主要责任
梁永振 公司董事会秘书 未能勤勉尽责,负主要责任

公司表示,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将深刻反思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并落实内部问责。同时,公司将加强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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