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国家卫健委日前发布指导意见推进耳与听力健康工作,支持三级医院开设听力语言康复门诊,明确到2030年我国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将达到90%以上。
意见明确,国家卫健委将加强国家-省-市-县四级耳与听力健康工作网络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康复机构增设相关门诊。到2030年,提供耳与听力健康服务的机构覆盖面将进一步扩大,95%以上的县综合医院应开设耳鼻咽喉科。
具体而言,三级综合医院、耳鼻咽喉专科医院需具备耳科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和听力学评估能力,并承担对下级医院的技术培训与指导职责;二级综合医院应能够诊治中耳炎、突发性聋等常见疾病,并普遍开展听力学检测工作。
同时,国家卫健委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开设耳鼻咽喉科门诊,或拓展全科医生的相关服务内容;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设耳鼻咽喉科,提供耳病中医药防治康一体化服务。
国家卫健委将制修订常见致聋疾病和人工听觉技术的临床诊疗指南、听力检查及干预技术规范,规范人工耳蜗植入技术的应用,建立并推广人工助听设备验配与调试的规范化流程,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的听力损失预防、筛查、诊治和康复服务。
此外,多部门将联合推进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逐步提高3个月内诊断率和6个月内干预率;深化65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老年人听力初筛;加强工作场所噪声危害治理,督促用人单位规范开展噪音暴露风险职业人群的在岗听力筛查。
国家卫健委医政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生活方式转变,耳聋和听力损失问题日益成为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生活质量的重要问题之一。据推算,我国约有2.2亿人患有听力损失,60岁以上人群听力损失患病率约45%。儿童时期发生听力损失还将对成长带来巨大影响。为此,该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加快推进耳与听力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提高全民耳与听力健康水平。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