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刘青等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刘青同志任安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齐长青同志任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主任(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维同志任安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
韦安、程发猛同志不再担任安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务。
安顺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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