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妇女报)
转自:中国妇女报
图片均来源于网络□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徐阳晨
近年来,随着大气污染防控法律法规体系的不断健全,餐饮油烟排放得到了有效控制。安装油烟净化器、在线监测净化设备运行、环保部门定期监测、联合执法协商改建烟道……一系列扎实举措,让住宅区底商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有了“兜底保障”。
然而,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近日在北京市西城区、丰台区等多地走访调查发现,油烟排放“看似达标、实则扰民”的现象依然存在。
油烟扰民成热线投诉热点问题
“因为历史原因,我们小区几家底商饭店与原分房单位签订了长租合同,但当时并未配专用烟道、消防通道等,因此遗留了‘油烟从小区内部排放’的问题。且不说排放是否达标,异味和噪声非常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家住西城区某小区、楼下就是底商饭店的张大妈告诉记者,在就餐高峰期,即使关紧门窗,家中的空气净化器依然不断发出报警提示。
更令居民忧心的是,因油烟长期浸染排放,小区内部的电表箱及电线线路已被厚重的油污覆盖,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类似的情况在餐饮密集的老城区存在较多。一方面是因为老城区居民楼底商的餐饮规范与现行法规存在一定脱节;另一方面是老旧小区老年人口较多,多数人缺乏有效维权渠道——他们往往通过在窗户上放挡板、常年不开窗等无奈之举“阻挡”油烟。
据了解,近年来,“餐饮油烟扰民不休”的投诉也逐渐成为热点问题。2024年3月,深圳多地的油烟污染投诉占该市污染投诉总量的29.3%;今年1—7月,油烟污染投诉是上海12345热线排名前五的热点问题;沈阳市某烧烤店,在两年内收到相关投诉近150次……
有居民无奈反映:“我家楼下是小吃一条街,从下午到凌晨三四点,烧烤、麻辣烫、炒菜等路边摊油烟直蹿五楼,拨打投诉热线之后,环保部门只对油烟排放污染做了监测,呛鼻的异味、排放烟道的噪声始终无法解决。”这一情况折射出油烟污染治理的难点:即便排放数据“达标”,居民的感官体验仍难以改善。
标准执法与居民感受仍有落差
记者发现,目前各地的油烟污染投诉分两大类情形:一类是露天油烟排放,居民通过12345投诉后,相关部门要求门店加装油烟净化器、定时检测,达到环保标准;另一类是门店已加装油烟净化器,但其异味、噪声以及维护不当、故意不开净化器等问题造成的“二次污染”。往往后者的治理难度更大,其法律规范与实际执法标准仍有差距。
据悉,环保、城管等部门会监督管理油烟的颗粒物浓度、净化器安装清洗、烟道设置等,但异味、净化器风机和烟道振动噪声等因素处于管理的模糊地点,未被严格约束。
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规定,油烟排放浓度应小于2.0mg/m3,这样就要求餐饮单位的油烟净化效率平均达到80%以上,才能合规排放。“环保部门的检测标准是严格的,要求保证净化器一直处于运行状态。目前市场上油烟处理设备的净化率普遍能达到90%以上,油烟排放完全能达到并可严于国家标准的要求。”深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刘德全解释,“油烟扰民”的现实问题不在于油烟浓度是否达标,而是对居民日常生活所造成的“达标扰民”。
据了解,这类“达标扰民”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烹饪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带来的持续性异味;二是净化设备运行和烟道振动产生的噪声污染;三是长期积累的油污对建筑外立面和公共环境的污染。“油烟大颗粒物是向下沉,小颗粒物和异味是向上走,可以飘升至较高楼层,在通风不好的条件下,异味将持续停留,长期困扰楼上居民。”刘德全补充说。
实际上,相对于环保部门检测的“达标红线”,更多地方的细化标准已经出台,如油烟排放口与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应小于20米;当建筑物高度不超过15米时,排放口需高出屋顶……但现行油烟排放监管体系仍面临着“标准完善但执行困难”的困境。
“一方面是由于有的地区执法仍显粗放,与细化规范间出现了执行偏差;另一方面是因为大量老旧建筑受限于原有结构,无法满足现行排烟和消防规范的技术要求。”北京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吴凯杰认为,对于“历史遗留”问题,相关部门在执法中应加以考虑,以柔性执法更好地回应民生关切,主动、积极处理城市中普遍存在的“标准执法与居民感受落差”。
面对餐饮油烟,居民如何维权
记者走访发现,不少居民因“油烟污染”投诉,得到的结果却不尽如人意,常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怪圈。“空气污染归环保、噪声归公安、违规经营归城管,异味则监管缺位……”走过油烟投诉全流程的赵先生坦言,“油烟污染”需要联合执法,否则投诉难见实效。
吴凯杰提醒,居民可以主动取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健康居住权益。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这意味着即使经营者没有违反行政规定,也需注意减少油烟异味、噪声等污染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否则可能面临民事责任,同时,若存在污染排放且造成了损害后果,居民可以主张获得侵权损害赔偿。”
吴凯杰表示,居民在维权时需要注意搜集证据:一是污染存在的客观证据,包括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油烟/异味浓度数据(需包含非用餐时段的对比数据)的监测报告,以及拍摄油烟直排、异味扩散路径的视频(如烟雾流向居民窗口)等影像记录。二是损害后果的关联性证明,如医院出具的呼吸道疾病诊断书、清洁公司发票(如频繁清洗外墙费用)、房产评估报告(因污染导致房价贬损)。三是涉及相关规定的行政文件、执法文件,如有环保部门出具的《责令整改通知书》或处罚决定书,可直接证明餐馆存在违法行为。
“油烟污染治理是老旧小区改造中亟待解决的‘里子工程’,更是城市精细化治理的‘试金石’。其背后涉及违规选址、违规存续经营、执法不严、多头治污等多重困境,关联居委会、小区物业和执法部门等多个责任主体,需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完善居民投诉闭环、推动治理标准升级,才能真正做到‘以民为先、为民破局’,持续深入打好居民楼下的蓝天保卫战。”吴凯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