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沈阳晚报)
转自:沈阳晚报
民政领域首次不设“经济困难”门槛,针对所有符合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老年人所组织实施的专项补贴政策来了!8月20日,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沈阳市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试点”新闻发布会上,沈阳市民政局副局长张葛表示,近期,民政部、财政部组织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沈阳市成为全国四个市级试点之一,率先开展此项消费补贴工作。
谁能领?
常住沈阳、失能达标、无户籍限制
本次补贴面向居住在沈阳市的,经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无沈阳市户籍限制要求。为确保政策资源合理分配,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政府购买居家养老(关爱型)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补什么?
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三方面
参照民政部确定的范围,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三个方面。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医、助洁、助行、助急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参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
怎么领?
发放电子消费券,5个工作日到账
补贴将通过“民政通”APP或微信小程序发放。对首次申请并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民政通”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个人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后续按月向老年人个人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老年人登录系统后点击领取即可。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领取、当月使用、次月失效”,未使用部分不予累计。
电子消费券可以由代办人帮助老年人领取。代办人包含老年人配偶、子女、其他亲属以及社区(村)工作人员,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代办人可在“民政通”个人账号中绑定老年人信息,完成老年人基础信息实名认证后,方可代老年人申领电子消费券并下单养老服务。
补多少?
按消费额40%抵扣,明确两类额度
试点期间,“民政通”以“抵扣券”形式发放电子消费券,对补贴项目范围内个人自付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抵扣比例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40%。
目前消费券分两种,一种用于机构长期托养、喘息服务和日托服务的消费券,每月的抵扣额度最高800元;另一种用于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每月抵扣额度最高500元。两种消费券不能兼领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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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刘宏伟、张一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