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曹绍东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杨雷)近日,一名长期流窜于多省列车,盗窃旅客财物的“列车大盗”周某,经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获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周某当庭未提出上诉。
据了解,此案由齐齐哈尔铁路公安处侦办。办案民警打掉了常年盘踞列车上盗、销手机的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追回被盗手机19部,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数万元。
2024年1月12日7时许,在由杭州开往齐齐哈尔的K48次列车上,乘警接到旅客小赵求助,称自己不久前在老家买的手机不翼而飞,民警通过对受害人的回访以及调取列车监控录像等手段,发现该案与K48次列车发生的另一起盗窃案的作案手法高度相似,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极强。经排查,民警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周某。
据民警介绍,周某乘车后在列车各个车厢内来回走动,寻找作案目标,然后悄悄靠近或借故坐在受害人旁边,通常趁旅客熟睡毫无防备或在列车即将到达前方车站时,趁乱下手,得手后迅速下车逃匿。
经多日侦查,民警掌握了周某的活动轨迹,并发现其与全国多家手机销售维修店往来密切。2024年2月7日,民警抓获周某及两名销赃人员,现场查扣被盗手机19部。经比对,其中一部手机正是旅客小赵丢失的手机。
据周某交代,他长期流窜于多省,专门在火车站、列车上等人员密集场所盗窃。经审理,周某的盗窃犯罪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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