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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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振消费的各项工作必须有所权衡,区分轻重缓急,要深入理解消费背后的驱动力量。消费可分解为总收入、初次分配、二次分配和消费倾向四个部分,其中总收入及GDP增速对消费影响最大,消费倾向次之,初次分配第三,二次分配最后。结合四个因素各自的决定力量来看,消费的决定力量主要包括产业力量、周期力量、公司治理与金融政策、税收与社会福利保障政策等。
产业力量是消费长期变化的主导力量,周期力量则是近几年消费疲软的主要原因。基于局部优先、增量优先和政策效力三个原则,建议按以下顺序实施扩大消费政策:第一是逆周期政策,短期见效最明显;第二是鼓励生育、都市圈建设和农民工安家政策;第三是二次分配政策,这是未来中长期内提高消费倾向的关键依托;第四是完善面向居民的金融服务政策;第五是产业政策,重点是释放服务业发展潜力,推进地方政府职能改革等。
——张斌 CF40资深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副所长
* 本文根据张斌在2025年6月15日的北大国发院承泽论坛第40期上的现场发言内容整理,完整报告《扩大消费的政策选择与排序》可登录“CF40研究”小程序查看。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CF40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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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尤其是今年,消费问题已成为学术界和政府关注的焦点。
202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该方案包含七个主要行动方案和一个辅助方案,共计30项重点任务,并进一步细化为100余项具体工作。这是一个非常系统的一揽子方案,几乎涵盖了与消费相关的所有方面,包括供给端与需求端、短期政策与中长期改革、局部挑战与系统性变化等各个层面。
一百多项工作显然无法同时进行,必须有所权衡,区分轻重缓急。正如毛泽东《矛盾论》的观点,不要尝试一次性解决所有的问题,因为问题后面还是问题。因此,我们必须首先识别并解决主要矛盾。
很多人建议中国应当增加对民众的货币性补贴,作为收入分配改革的一部分;还有人主张应提高国民的财产性收入,将国有企业的利润更多地分配给民众。各种提议不胜枚举。然而,当深入分析决定中国消费的种种因素后,我们或许不会再坚持那些观点,因为不同因素的重要性是不同的。
提振消费的主要矛盾是什么?在给定的政府资源和精力下,我们应从何处入手?重点在哪里?这正是我们研究的初衷,旨在探究驱动消费变化的根本力量。
探究消费背后的决定力量
要探究中国消费背后的决定力量,不能仅看历史上出现过的决定性力量,还要判断这些力量在未来的潜力。
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辨识哪些力量属于市场自发调节范畴,即便政府不采取任何行动,市场机制也会推动其发展。例如,我可以自信地断言,即便政府不采取任何措施,中国的消费率都会提高,因为市场一直在自发地向这一方向推动。
此外,我们还需识别哪些力量在政策层面可能发挥影响,并考虑政策改革的可行性,并非所有改革都能轻易实施。因此,必须评估哪些政策改革更易落地、阻力更小。综合考虑以上所有因素后,我们才能明确出发点和破局点所在。
要深入理解消费背后的驱动力量,不能仅凭直观感受,必须用数据说话。如何用数据说话?关键在于对消费进行分解。
消费可分解为四个部分:一是总收入,即全国每年度创造的收入;二是初次分配,即初次分配中分给消费者的收入份额;三是二次分配,即二次分配中居民部门的可支配收入;四是消费倾向,在给定的可支配收入条件下,消费支出的数额。基于这四个分解部分,我们可以从过去的数据中观察到对消费影响最显著的因素。
上图告诉我们,GDP增速的快慢直接影响消费增速的快慢,对消费影响最大的因素是总收入。影响力占第二位的是消费倾向,第三是初次收入分配,最后是二次分配。这是根据过往数据得到的结论。
在理解了分解因素之后,还需进一步了解不同因素背后的力量。GDP的增长受到产业发展和生产力进步的驱动,同时也会受到经济周期的显著影响。初次收入分配与产业结构紧密相关,而二次分配则与税收政策、社会福利保障政策有关。消费倾向也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综上,消费背后的决定力量包含:产业力量、周期力量、公司治理与金融政策、税收与社会福利保障政策,以及其他政策。
产业的力量
——长期影响消费的主导力量
产业的力量是消费长期变化的主导力量。中国未来产业升级对消费的影响将是两股力量交织:
第一,通过产业升级带来的经济增长速度将自然放缓,这会带来消费增速的放缓;
第二,随着产业升级,产业结构将逐渐由工业部门向服务业部门转移。在人均收入未达到2万美元的阶段,此转变对于改善初次收入分配具有积极意义,从而对消费增长产生正面效应。
经济周期的力量
——某些时段影响消费的决定力量
周期的力量不可小视。近几年消费增长疲软的主要原因正是周期的力量。从周期性角度分析,消费的波动幅度可以相当大,从3%到4%再到5%的消费增速均可由周期的力量来解释。
这里做一个情景分析。如果当前GDP平减指数为-0.7%,若该指数能提升至2%,这表明供求关系大致平衡,不存在需求不足的问题。若名义GDP的缩减因子能到2,这将意味着名义GDP的增长速度会提升,从-0.7%提升至2%,即增长2.7个百分点。而这还不是全部,因为需求增长还将带动实际产出的提升,大约增加1.5个百分点,这一点从历史规律中可以得到验证。加总在一起,消费将增长4.2个百分点。
这意味着,在不采取任何改革政策,也不进行任何国有企业改革的情况下,仅通过周期性政策,例如充分降低利率、增加公共投资等手段,就能够使消费率在一年内增长4.2个百分点。
没有其他政策能够在短期内实现如此迅速的消费增长,只有逆周期政策能做到。这一点我想特别强调。
此外,金融市场发育能够缓解流动性约束,提高财产性收入;二次分配是未来提高消费倾向的关键。这二者也是消费背后的重要力量,在此不赘述。
扩大消费政策的原则与排序
改革不能盲目进行,而要遵循一定的约束条件。我认为,为有效推进改革,我们应遵循以下三个基本原则。
第一是局部优先原则。涉及改革的部门和政策要尽可能少,需要审批的环节要尽可能少,对体制机制配套的要求尽可能低,力求更顺畅地让改革落地。
第二是增量优先原则。先做增量,用增量打开政策空间后再激活存量。
第三政策效力原则。哪种改革政策对提高消费倾向或者居民收入占比的效力更强,就优先哪种政策选项。
我建议,实施扩大消费政策可以按照以下排序进行:
第一,逆周期政策。这是短期内提高居民收入和预期、扩大消费见效最明显的政策。主要政策工具包括充分降低政策利率、扩大公共投资和补贴消费政策。
第二,鼓励生育、都市圈建设和农民工安家的政策。这些政策改革有助于提高部分居民的消费倾向,宜在近期局部试点大力推进。
第三,二次分配政策。这包括提高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水平。这是未来中长期内提高消费倾向的关键依托,需要久久为功、持续推进。二次分配也包括调节收入和财富分配的政策,这方面的改革需要择机推动。
第四,完善面向居民的金融服务政策。这包括支持消费信贷、加大股权分红和培育养老保险金融等。这些政策的作用是培育金融市场,依靠市场的力量提高居民收入和保障水平,减少居民的流动性约束,支持消费。
第五,产业政策。重点是释放服务业发展潜力,消除地方补贴。这些政策有助于提高全社会收入增长,改善初次收入分配,支撑未来中长期的消费增长。这类政策涉及到关于行业管理政策、事业单位、地方政府职能的众多改革,需要试点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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