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日报)
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坚守党领导立法的政治方向,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全过程,制定施行21部地方性法规,构建具有港城辨识度的法规体系,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紧扣战略方向,推动“向海图强”。制定海洋牧场管理、滨海湿地保护、海岛保护等条例,形成特色海洋生态保护法规集群,为蓝色经济发展注入法治动力。针对石化这一支柱产业,出台石化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条例,为打造世界一流石化基地提供保障。
聚焦发展需求,立法精准发力。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营商环境问题,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让“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落地生根。立足“山、海、港、城”独特禀赋,制定旅游促进条例,助力“山海相拥的知名旅游城市”建设,回应市民对旅游发展的期盼。
坚持民意导向,破解治理难题。针对高频投诉的养犬管理问题,养犬管理条例成为化解矛盾的“金钥匙”。消防条例中“厂中厂”火灾隐患预防条款、献血条例新增“8000毫升用血优待”等,让民生法规满载民意,实现“立法一件、解决一片、惠及一方”。
创新民主实践,推动理念落地。制定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后评估等工作规范,设立39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海上枫桥立法联系点”让渔民也能参与立法,“我们打鱼也能参与立法”成为生动注脚。法规制定中征求基层意见、颁发立法建议采纳证书、向群众讲解新规等,让“立法有我”从理念变为实践,增强法规生命力。
连云港将继续秉持“立法为民”初心,以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为建设“一带一路”强支点城市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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