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日报)
作为1993年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徐州市人大常委会近十年来深耕地方立法,交出了一份亮眼答卷:制定地方性法规34件、修改24件、废止8件,以法治力量为城市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生态优先,筑牢绿色屏障。聚焦“无废城市”建设,出台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条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构成污染防治“立法三部曲”;同步制定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河湖管理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为城市实现从“一城煤灰半城土”到“一城青山半城湖”的华丽蝶变,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服务发展,赋能社会进步。在经济领域,质量促进条例、快递条例等助力产业升级;轨道交通条例、水路交通运输条例等护航中心城市建设。社会治理方面,矛盾纠纷化解条例、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出台,让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提升。
协同创新,推动区域发展。牵头建立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十市立法协作机制,修订条例明确全链条协作规范;联合十市依托江苏师范大学共建“淮海经济区地方立法研究院”,签署资源共享协议,推动立法资源共建共享。2022年与宿迁协同制定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成为省内首个生态环保立法协作项目;2024年与淮北、宿州、商丘等市协同出台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条例,开创全国跨省际红色资源保护协同立法先河。
从生态保护的法治护航,到经济社会发展的立法赋能;从市域治理的制度创新,到区域协同的实践突破,徐州以十年磨一剑的创新立法实践,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筑起坚实法治基石,持续书写着新时代法治护航发展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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