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贵州日报
根据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签署的转让协议,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下述清单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债务承继人或其他责任人等相关各方。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作为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述清单所列债务人、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履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相关合同约定的偿还、担保等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承继)主体、清算主体、主管部门及/或其他责任人代为履行相应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经理
联系方式:0851-36222249
联系地址:贵州省安顺市镇宁自治县环翠街道办环翠路万胜金兰湾小区K幢1-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联系人:梁经理
联系方式:0851-86519530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枣山路11号港天大厦1幢1单元4层
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2025年8月20日
注:本次债权转让的基准日为2023年10月31日,此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或相关协议)、担保合同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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